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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3-05 受新冠肺炎影響繳稅困難 竹縣稅務局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方案
記者:陳姿樺/新竹報導】2020-03-05
 
  受新冠肺炎影響期間,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如果民眾因新冠肺炎COVID-19新冠肺炎,經主管機關實施強制隔離、居家隔離或檢疫等措施,致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繳納稅款者,可向該局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。 
 
  竹縣稅務局表示,目前線上申辦稅捐業務與線上繳稅都很便利,申辦案件可透過該局網站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辦理,各項稅務證明文件也可透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申請,歡迎多加利用,民眾如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366969或撥03-5518141,牌照稅轉分機311至314,房屋稅轉分機710至714、720至724,地價稅轉分機411至414或421至423, 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 
  延期或分期規定為應納稅額未達20萬元者,可延期繳納1至2個月或是分期繳納2至3期;應納稅額20萬元以上未達100萬元者,可延期繳納1至3個月或是分期繳納2至6期;應納稅額100萬元以上未達500萬元者,可延期繳納1至6個月或是分期繳納2至12期;應納稅額500萬元以上未達1,000萬元者,可延期繳納1至12個月或是分期繳納2至24期;應納稅額1,000萬元以上者,可延期繳納1至12個月或是分期繳納2至36期。
 
備註:
1.延期繳納︰指延長繳納期限,一次繳清應納稅捐。
2.分期繳納︰指每期以1個月計算,分次繳納應納稅捐。
3.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,應填具申請書,敘明無法繳清稅捐之理由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提出申請。